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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2009年自考大型建筑設計考試大綱-自考
來源:華中農業大學自考 發布時間:2011-03-03 查看:次
課程名稱:大型建筑設計
課程代碼:4859
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
一、課程性質與特點
建筑設計課程是建筑學專業課程結構中的主干課程,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設計(本科)專業主要的專業技能課程。建筑設計是政策、技術和藝術等水平的綜合體現。它是一門內容豐富,實踐性很強的,以專業操作技能為主的課程。建筑設計課程遵循從小到大,從簡到繁的認識規律,逐步擴大與加深建筑設計知識和能力的培養與鍛煉,培養考生在建筑設計領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二、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
建筑設計課程設置的目的是使考生通過學習與設計實踐,掌握建筑設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工作技能。課程遵循由簡入繁,循序漸進的原則,課題選擇上要做到規模大小恰當,內容繁簡適度,學習重點明確。
課程的基本要求是: 湖北自考網-自考');">湖北自考網自考站,你的自考專家!
1、要求考生在師生互動的教學中能掌握科學的設計方法,構思能力和執業規格建筑師設計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表現能力。
2、要求考生在學習過程中擴大相關知識面,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,全面協調解決好有關環境質量,經濟適用,技術構造,建筑造型等諸多方面的設計問題。
3、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,了解、熟悉和自覺運用國家有關法規、規范與條例。
4、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,提高分析問題,解決問題的能力;培養考生注重生態、關注環境、重視“可持續發展”原則和“以人為本”的設計思想。
三、與本專業其它課程的關系
建筑設計課程與本專業許多課程相關聯,是各相關課程的綜合運用與表達。
《素描》、《水彩》、《畫法幾何與陰影透視》、《計算機繪圖設計》等課程為《建筑設計》課程提供了基本手段與基本技能。
《建筑學原理》、《建筑材料與構造》、《建筑力學與結構》、《建筑結構方案與選型》、《城市規劃原理》、《建筑設備》、《建筑物理》、《建筑法規與經濟概論》等課程為建筑設計課程提供了基本知識。
第二部分 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
一、學習目的與要求
《大型建筑設計》可視為建筑設計課程“提高綜合”階段的繼續。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復雜功能的分析處理能力;對復雜空間群體組合的整合能力。并在建筑設計學習中加大城市設計的內容。
二、課題選擇
本課程的設計課題,以大型綜合性的公共建筑為主,如會展中心,商業中心,文化中心,城市綜合體建筑等項目,建筑規模可在25000-50000平方米之間,可為單體或群體,并有一定的城市設計的要求。
三、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
(一)群體建筑與綜合體建筑的特點(重點)
要建立起“城市中的建筑”,以城市設計的概念設計建筑的觀念,建立起以城市特色的主導的設計構思思路。考核學生對以上概念的理解程度與運用。
(二)城市設計的主體內容(重點)
大型“集群式”建筑與城市相關的“城市設計”內容主要體現在客流與物流的組織,交通路網、停車位與建筑和城市的關聯。考核學生在設計中如何解決相關的矛盾。
(三)建筑特色與景觀設計(次重點)
要考慮建筑特色的標幟性與在城市文脈中的恰當地位。景觀設計既是建筑的外延,又是城市的內涵,我們應該以城市和建筑一體化的觀念進行景觀設計。考核學生進行構思時的切入點,與切入點的形成過程。
四、助學要點
(一)開擴視野,增加對大型集群式建筑的了解和認識。
(二)導入城市設計的概念和理論,把城市交通作為主要城市設計問題來認識。
(三)選擇課題內的局部地點,進行景觀設計的快速設計練習。
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
一、考核標準
《建筑設計》課程的考核標準具有較大的彈性和層次差別,一般可在下列方面進行區別:
課程代碼:4859
第一部分 課程性質與目標
一、課程性質與特點
建筑設計課程是建筑學專業課程結構中的主干課程,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建筑設計(本科)專業主要的專業技能課程。建筑設計是政策、技術和藝術等水平的綜合體現。它是一門內容豐富,實踐性很強的,以專業操作技能為主的課程。建筑設計課程遵循從小到大,從簡到繁的認識規律,逐步擴大與加深建筑設計知識和能力的培養與鍛煉,培養考生在建筑設計領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二、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
建筑設計課程設置的目的是使考生通過學習與設計實踐,掌握建筑設計人員必須具備的工作技能。課程遵循由簡入繁,循序漸進的原則,課題選擇上要做到規模大小恰當,內容繁簡適度,學習重點明確。
課程的基本要求是: 湖北自考網-自考');">湖北自考網自考站,你的自考專家!
1、要求考生在師生互動的教學中能掌握科學的設計方法,構思能力和執業規格建筑師設計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表現能力。
2、要求考生在學習過程中擴大相關知識面,能綜合運用所學知識,全面協調解決好有關環境質量,經濟適用,技術構造,建筑造型等諸多方面的設計問題。
3、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,了解、熟悉和自覺運用國家有關法規、規范與條例。
4、要求考生能在設計過程中,提高分析問題,解決問題的能力;培養考生注重生態、關注環境、重視“可持續發展”原則和“以人為本”的設計思想。
三、與本專業其它課程的關系
建筑設計課程與本專業許多課程相關聯,是各相關課程的綜合運用與表達。
《素描》、《水彩》、《畫法幾何與陰影透視》、《計算機繪圖設計》等課程為《建筑設計》課程提供了基本手段與基本技能。
《建筑學原理》、《建筑材料與構造》、《建筑力學與結構》、《建筑結構方案與選型》、《城市規劃原理》、《建筑設備》、《建筑物理》、《建筑法規與經濟概論》等課程為建筑設計課程提供了基本知識。
第二部分 課程內容與考核目標
一、學習目的與要求
《大型建筑設計》可視為建筑設計課程“提高綜合”階段的繼續。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復雜功能的分析處理能力;對復雜空間群體組合的整合能力。并在建筑設計學習中加大城市設計的內容。
二、課題選擇
本課程的設計課題,以大型綜合性的公共建筑為主,如會展中心,商業中心,文化中心,城市綜合體建筑等項目,建筑規模可在25000-50000平方米之間,可為單體或群體,并有一定的城市設計的要求。
三、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
(一)群體建筑與綜合體建筑的特點(重點)
要建立起“城市中的建筑”,以城市設計的概念設計建筑的觀念,建立起以城市特色的主導的設計構思思路。考核學生對以上概念的理解程度與運用。
(二)城市設計的主體內容(重點)
大型“集群式”建筑與城市相關的“城市設計”內容主要體現在客流與物流的組織,交通路網、停車位與建筑和城市的關聯。考核學生在設計中如何解決相關的矛盾。
(三)建筑特色與景觀設計(次重點)
要考慮建筑特色的標幟性與在城市文脈中的恰當地位。景觀設計既是建筑的外延,又是城市的內涵,我們應該以城市和建筑一體化的觀念進行景觀設計。考核學生進行構思時的切入點,與切入點的形成過程。
四、助學要點
(一)開擴視野,增加對大型集群式建筑的了解和認識。
(二)導入城市設計的概念和理論,把城市交通作為主要城市設計問題來認識。
(三)選擇課題內的局部地點,進行景觀設計的快速設計練習。
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
一、考核標準
《建筑設計》課程的考核標準具有較大的彈性和層次差別,一般可在下列方面進行區別:







